俄上院对总统提案否决被杜马推翻杜马通过上院组成法修正案
【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7月19日电】国家杜马今天推翻了联邦委员会对总统提交的关于对《俄联邦主体国家立法和执行权力机关基本组织原则法》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案的否决。
国家杜马6月30日通过了该法案,但联邦委员会7月7日建议成立调解委员会进行修改。杜马联邦事务委员会拒绝了上院议员提出的建议。
【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7月19日电】俄国家杜马(下院)今天通过了经调解委员会修改的联邦委员会(上院)组成法。
联邦委员会组成法的第一条规定,联邦委员会由联邦主体各出两名代表组成,一名由立法机关派出,另一名由执行机关派出。
根据修改后的法案,联邦主体执行机关的领导人可自主任命驻上院的代表,只有在立法机关不到2/3的人反对的情况下,他的决定才是有效的。召回程序如同任命程序。立法机关派驻上院的代表人选由议长提交议会审议。
根据组成法的第11条,上院议员的任命或选举不得迟于200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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