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部省规定:对闹事的中小学生采取禁止到校措施
【日本《读卖新闻》十二月六日报道】文部省五日向全国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发出通知,表明了关于公立小学初中对闹事学生采取禁止到校措施的指导标准,以此作为处理校内暴力频繁“秩序混乱学校”的组成部分。通知把禁止到校放在学校已作到努力但仍妨碍其他学生受教育时的“适宜对策”的位置,在此基础上明确了运用标准。还强烈要求整顿充实包括由教育委员会向校长委任权限等在内的关于禁止到校的规定,禁止采取不依据法令的在家反省等措施。文部省发出关于于禁止到校的通知,这还是首次。
义务教育时期的小学初中学生,被认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许采取退学、停学等惩罚处分(但在私立学校可采取退学处分)。禁止到校是很少有的例外措施,根据学校教育法的规定,因“操行恶劣”而妨碍其他学生受教育时,市町村的教育委员会可以命令闹事学生的保护人采取这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表明采取禁止到校措施时的适用标准这件事。标准有四项:一、学生对教职员进行威吓、语言粗暴和动用暴力时。二、对其他学生进行威吓、抢夺金钱或贵重物品动用暴力时。三、破坏学校设施、设备时。四、妨碍授课、任意出入教室时。即形成妨碍授课及正常实施其他教育活动等情况。
通知还指示说,为谋求恰当运用禁止到校,一方面要让大家彻底了解禁止到校的意义,同时要在市町村立学校管理规划中,设立关于确定采取禁止到校措施手续的规定。
通知强调尊重校长的判断,表明了包括向校长委任权限等四种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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