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联价格体系改革的一些设想
【苏联《经济报》第30期文章】题:临时价格权(作者经济学博士别洛乌索夫
按照我们的观点,首先需要调整好经营机制的哪些方面呢?
只要有计划的价格形成体系得不到整顿,任何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将不会取得明显的效果。同时这又是整个经济改革的最尖锐、最矛盾的问题。原因是,在价格形成方面,消费观点至今仍在起作用,这种观点还表现在企业竭力提高价格和砍掉节约物质资源的任务上。
起草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利润(收入)分配标准的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价格形成的改革。在加工工业部门,形成这种标准的主要原则就是按部门或大类别企业拉平这种标准。可能有两种这样的标准。第一种是以资源的付费形式,这正像《根本改革经济管理的基本条例》所规定的。这种标准将监督和鼓励对原料、动力、设备、劳力的有效使用,并将作为预算收入部分的一种新的稳定的和容量大的来源。因此,我们认为,对这种标准应予优先考虑。但是,重要的是要使资源付费考虑到所有企业或大多数企业的活动条件,使其处于同等的地位。第二种标准就是现行的利润或经济核算收入按统一的(平均的)比率的份额分配办法。
对形成和分配财政资源的统一要求,是在新的经营条件下社会公正原则的重要表现。但这些要求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赢利率低和亏损企业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完全地或部分地免去这些企业的资源付费(但要有预先规定的期限)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作为例外,可以给予赢利率低的企业(其产品为一些具体用户极其需要)以临时的、专门为它们规定的、能够保证生产的正常赢利的价格出售产品的权利。
赢利率低的和亏损的企业组织居民需用的紧缺商品的生产并按照相应的价格来出售这些商品也是适宜的。
如果消除企业的赢利率低或者亏本现象的计划在五年内完不成,那该怎么办呢?看来,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企业可以同其他企业或联合公司(在它同意的情况下)合并,或者把它租给在这个或别的劳动集体基础上组成的生产集体,为期10年至15年。如果这还不行,那么看来就不得不考虑使这家企业关闭或改行的问题了。
在下一个阶段,随着经验的积累,财务制度和信贷制度的加强,过渡到按照统一的批发价格进行生产资料的批发贸易成为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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