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儿童境况有改善但仍不容乐观
【俄罗斯《议会报》5月30日文章】题:现在他们是孩子,未来他们将决定俄罗斯的命运(作者  俄联邦政府副总理瓦莲京娜·马特维延科)
今天,在国家杜马的议事日程上列入了一个非常重大和复杂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因为俄罗斯20年后的面貌将由这些不满15岁的儿童来决定。
在俄罗斯,儿童人数约为3500万,几乎占俄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由于年龄小,他们易受伤害,依赖成人。尊重儿童的权利,保障他们的福利,使他们的生活远离恐惧和贫困,为他们提供和平的成长环境,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工作了。
遗憾的是,俄罗斯新生儿的数量逐年下降,家庭越来越对孩子的教育感到力不从心,没有精力、时间及必要的资金来满足孩子的需要。在严峻的社会和经济形势下,生活困难的儿童越来越多。因此,依靠现有资金减轻经济改革对孩子的影响,保证他们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已变得至关重要。
在建立儿童利益法律保护体系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6年来,通过了100多项有关儿童利益的法规,其中包括联邦法律、总统令及政府决定。1993年开始实施名为“俄罗斯儿童”的总统计划,以解决一系列儿童问题。该计划包括11项联邦专项计划。去年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该计划拨款的到位率首次接近百分之百。
在短短的5年时间里,建立起了新型的特困儿童救助体系。该体系的主要任务是防止家庭不幸,为面临危机的家庭和儿童提供救助,帮助行为失常和孤残儿童。
目前俄罗斯有2240所家庭和儿童的社会服务机构(1993年只有170所)。1999年共有250万名儿童得到救助,其中包括23.3万名残疾儿童及16.7万名流浪儿。
儿童健康状况仍不容乐观。由于饮食结构受到破坏,儿童患病人数有所增加,通过性渠道而感染疾病的例子也有增无减,酗酒和吸毒现象令人担忧
为了防止这类重大疾病的蔓延,俄卫生部已着手建立统一的监测体系,通过门诊加强对各年龄段儿童的身体进行监测。
截至1999年初,俄罗斯共有59.7万名残疾儿童,其中有2.9万人(约占总数的5%)被福利机构所收养。尽管为改善福利院儿童的生活采取了措施,所提供的康复设备有了增加,但孩子们的生活状况仍不能完全达到《儿童权利公约》的要求。为提高有残疾儿童家庭的生活水平,已从法律上确立了为这类家庭提供优惠的政策。俄罗斯共有62万名孤儿及无父母抚养的孩子,这类儿童的数量在以平均每年10万的速度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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