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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华以相关资料证实“一个中国原则”曾是两岸的共识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0-06-0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李庆华以相关资料证实“一个中国原则”曾是两岸的共识 【中央社台北6月3日电】立委李庆华今天取得海协、海基两会信函及国统会决议文,证明我方确曾表明'...

李庆华以相关资料证实“一个中国原则”曾是两岸的共识


【中央社台北6月3日电】立委李庆华今天取得海协、海基两会信函及国统会决议文,证明我方确曾表明“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但仅是涵义及认知各异,可是海、陆两会人员仍坚持应保持模糊,因此,李庆华希望新政府应勇于面对一中的问题。亲民党籍立委李庆华今天在立院就“两岸1992年到底有无共识?”召开公听会。
李庆华透过管道取得海协会及海基会两会间,针对1992年10月28日到30日在香港会谈的往来信函影本,海协会于1992年11月16日来函中指出“  ……在这次工作性商谈中,贵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函中并附录海基会所提口头表述方案,即“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
海基会于1992年12月3日复函则提及“……两岸对一个中国之涵义、认知显有不同,我方为谋求问题之解决,建议以口头各自说明,……口头说明之具体内容……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8月1日对于一个中国涵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
国统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决议文为:“一、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双方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
由于白纸黑字的书函陈列,学者多认为政府应正视问题,石齐平甚至表示若新政府因时空因素而不喜欢自可以加以推翻,但不要说没有共识。
李庆华结论表示,文件中显示海协会说我们同意一个中国原则,但我方回函又未加以否定,仅说涵义与认知不同,函中又依国统会决议文为准,决议一开头就说明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只是说涵义不同。新政府未来应勇于面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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