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中常委曾意见不一
【中央社台北9月21日电】执政
党中央常会今天经过周密、审慎的讨论后,对胡秋原案作了沉痛的裁决,给予严厉的开除觉籍处分。
目前仍在大陆、现年8i岁的胡秋原,有多年党龄。他在民国46年已有一次违反党纪的纪录。
资料显示,46年2月,当时担任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顾问的胡秋原,在开会后由纽约途经伦敦,未经授权,擅与中共干部侯雨民约晤。
这件事经执政党第八届第148次中常会决议,给予警告处分,但是当时执政党主席蒋公觉得处分迥轻,在民国48年8月,第170次中央常会决议,给胡秋原以停止党权6个月的处分。
今天的中常会,曾经担任中央政策委员会秘书长多年的中常委赵自齐,对胡秋原案提出与其他中常委不同的处分方式。
赵自齐建议,采“先轻后重”的原则,也就是先停止党权两年,给胡秋原有一个申诉的机会,如再不改进,才开除党籍。
但是多数中常委都认为,为复兴基地的安全,及所有民众的利益着想,并避免落入中共统战陷阱,及国内外民众对党决策有所怀疑,应从速从严处分。
中央大陆工作会主任萧昌乐也在会中提出胡秋原在大陆发表的言论,与中共统战互相配合之处,作为处分胡秋原的参照。
执政党李主席登辉先生,在听完所有中常委的发言,及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后,作了开除胡秋原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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