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
【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5月号文章】题:你上班安全吗?副题:每年有数百人在工作场所死于意外(作者  李懿贞)
清晨5时多,罗志成出门上班,妻子周容带和两个10多岁的儿子还在熟睡。他怕吵醒家人,便轻轻关上门离去。他住在香港新界沙田区,工作地点则在将军澳区。
罗志成49岁,所任职的建筑公司正在赶建一幢住宅大楼。这天是1997年7月1日公众假期,他本来打算休息一天,可是管工要他上班。
罗志成和一个工人负责拆除一具大铁架,另有些工人则驾驶机械吊臂车运载几吨重的铁模。突然一声巨响,罗志成已被掉下来的铁模压倒在地上,陷入昏迷。其他工人立即设法抬起铁模,救出罗志成,送往医院。
下午3时左右,周容带正在她家附近购物,忽见两个儿子慌忙来找她,才知道建筑公司来了紧急电话,要她赶往医院探望重伤的丈夫。母子三人赶到医院时已太迟了,罗志成已经辞世,身上覆盖着白布单。
周容带至今对丈夫猝逝仍感伤不已,两个儿子也情绪抑郁,学业成绩一落千丈。周容带愤愤不平地说:“我丈夫死得太无辜了!”
1989年至1999年前三个季度,香港每年平均有近250人死于各种职业意外事故,不少与周容带遭遇相同的家庭都陷入愁云惨雾。受伤人数也很惊人,仅1999年前三个季度就有4.3万多人次。
台湾方面,根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统计,1998年有2.3万多人因职业意外事故致病,4500多人致残,706人死亡。
根据香港劳工处的统计,在1999年内处理的职业伤亡个案,补偿金额高达3.9亿多港元。
工业意外不但削弱生产力,还引起别的社会问题。香港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陈锦康说:“死亡工人以男性居多,很多家庭因此失去经济支柱,须靠政府社会综合援助金维持生计,增加了政府社会福利的开支。”另外,职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孤儿寡妇也可能导致不少家庭问题。
很多工业意外事故都起因于管理层疏忽大意,以及雇员缺乏安全意识。香港工业安全协会主席梁伟光说:“其实香港已有不少职业安全法规,可是执法不严,很多雇主和雇员都掉以轻心。”
承建公共工程的建筑商明显注重工业安全措施,主要是因为政府和公共机构审批工程合约时,会考虑承建商在工业安全方面的往绩。可是有些建筑商承建规模不大的工程时,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忽略安全措施。
工地承建商如果没有为工人提供足够安全措施,劳工处一旦找到充分证据,会提出检控,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50万元及入狱一年;但判罚一般很宽松,以1999年为例,每宗违例事故平均罚款仅1.8万多元。
台湾订有“劳工安全卫生法”规管职业安全事宜。按规定,雇主若未能提供合法安全的设施而致雇员死伤,可判罚3年以下徒刑,每项违规案例罚款不逾新台币15万元。1998年,台湾雇主因违反法规而遭移送主管机关处分共4900多宗,全部停工14宗;另有移送司法机关处分307宗
1999年前三季,香港有50宗工人触电受伤事故。工业安全专家说,所有工人应知道主要电力开关在哪里,遇到紧急事故时最好能懂得关上电力开关。
除了建筑业,香港其他行业的职业安全也好不了多少。1999年前三季,制造业有4千多宗意外事故,一人死亡;饮食业有意外事故9300多宗;矿务及公共事业有2900多宗意外事故,两人死亡。
饮食业的意外多由手工具炙热或腐蚀性物质引致,制造业则多由机械肇祸。香港一般办公室的工作环境较安全,可是1996年11月嘉利大厦火灾有40人死亡,当中大部分是公司雇员。
根据香港法规,建筑业承建商及船舶业船厂主如雇用员工100名或以上,须有一名全职并已注册的安全主任;若雇用员工20名或以上,则要有一位安全督导员。很多较具规模的承建商和大企业如两家电力公司、两家铁路公司、大专院校等也有安全主任负责职业安全事宜。目前,香港约有1800名注册安全主任。
香港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训练中心及职业安全健康局经常开办职业安全课程、讲座和研讨会,1999年有2500人参加。去年立法会通过法规,要求从事建筑工程及货柜处理作业的工人,须完成基本安全训练并持有俗称“平安卡”的有效证书。目前训练课程主要由建造业训练局、建造业总工会及职业安全健康局提供。至2000年1月底,香港共有17.4万多人持有“平安卡”。
要减少职业意外事故,最佳方法是雇主和雇员合作,以及加强执行安全法规。你如果不满工厂的安全设施,应该向上司投诉。如果公司设有职工会或职业安全委员会,你可以去申诉。
要工作安全,须注意以下各点:
要牢记公司的职业安全措施;工作时要遵照职业安全标志及有关规定;要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楼梯及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电动器械停用时要切断电源;电线如损毁,要马上通知有关人员。
不要在工作场所奔跑;不要单手提重物;不要使电插座超负荷;不要在潮湿的地上使用电动器械;不要在同一时间打开多过一个文件柜;不要堆积废纸;不要在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不要随处丢烟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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