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关于服药最佳时刻的新观点
【希腊《晚报》九月三十日文章】题:一种关于服药最佳时刻的新理论
我们在服药的时候,应该总是考虑到一天中服药的最佳时刻,以便使药物起到最大的治疗效果。迄今为止人们所习以为常的“每日三次”的服药办法必须由一种规定死的服药时间来代替。柏林药物研究中心出版的杂志最近登载了一些科学家提出的这个重要而有趣的结论。
许多药物在早晨对人产生的作用跟在晚上是很不相同的。例如麻醉师对病人所作的局部麻醉,早晨只能延续十二分钟,中午能达到三十二分钟,晚上为十九分钟。
药物的这种现象取决于人体器官的运转节律,即人们所说的人的生活节律。如人们所熟知的关于觉醒和睡眠的节律取决于
——当然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体温、血压、脉搏和呼吸的频率。
几乎人体器官的所有活动,例如细胞的活动,维生素、酶及荷尔蒙对人体的作用,都是严格地按早就确定下来的时间表进行的。现在,科学家们认识到,一些药物在人体处于平静时刻所产生的作用比一天中的其他时刻产生的作用大。所以,如果病人在晚上服用这类药物,需要的药量就可以小得多。一个患有高血压的病人,他的血压通常在上午十点钟左右为最高,在凌晨三点前后为最底。这样,病人就应该根据医生的教导,把对高血压病的治疗放在午饭前进行。
与此相反,由于肾的作用,人体中的钾元素含量在午夜时刻比任何其他时刻都高,因此,如果夜间跟白天一样服用同等剂量的含钾药物,就会使病人在夜间摄取过量的钾元素而产生严重问题,甚至会危及生命。机体对于荷尔蒙的反应也是有它的时间规律的,以至在早晨六点到九点之间,可的松在人体血液中的积聚量最大,在午夜时分则最小。所以,以前大夫给病人开可的松药时总是开全天的量,而现在病人只须上午服用就行了。科学研究证明,病人服用任何药物都必须考虑到人体器官的活动节律,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所以,每个病人服药时,都必须严格遵守医生所关照的服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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