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卡应为五千大卡
读者周秉义、张天云和许建华等同志先后来信指出,九月二十三日《参考消息》三版刊登的《洛杉矶奥运会的食品计划》一文中,说洛杉矶奥运会将向运动员提供每天产生五千卡热量的食物的说法有误,如果一个运动员消耗五千卡热量即可参加剧烈竞赛,那无异等于一天只喝一公斤比体温高五度的水或食用不到一克的食油就能解决问题。你们把计算热量的“单位”搞错了,应该是“五千千卡”或“五千大卡”。
接到上述读者的来信,我们再次查阅了原电文,确实应该是“五千大卡”。这一错误是由于翻译和编辑的知识面不广造成的,对此,谨向指出本刊错误的上述同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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