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北京饭店中式餐厅的意见
【纽约《美洲华侨日报》九月一日文章】题:北京饭店搜奇录(作者:夏云)
在北京饭店附设餐厅中,亲身经历的或目睹的怪事很多。
三间主要餐厅都在一楼。东大楼西大楼各有一间中式餐厅,第三间则是西式餐厅。服务的效率,态度都是西式餐厅最佳,其中道理实在不忍推想,分析出来徒然叫人伤心。
我们住进来的第一顿早餐,就在西大楼的中式餐厅碰了壁,碰上可列入“今古奇观”的新鲜事。
话说我们在空荡荡的餐厅坐下等了半天,终于姗姗来了一位服务员。我们问他有什么点心,可有豆浆、油条。他向我们解释这间餐厅只有份餐。我们就向他要了三个份餐,一杯牛奶。我们一共是三个大人(我的婆婆、先生、我)和一个孩子。因为我八岁的儿子旅途疲劳吵着不要吃东西,只要一杯牛奶。
过了一会,来了一位中年男子。他对我们自我介绍:“我是这餐厅的经理,我姓王。我们这餐厅规定早餐只有份餐。你们不能多要一杯牛奶。谁要是给了你们牛奶,我就处罚他。”
我们听说他是经理大人,虽见他是脸带寒霜,先还是笑脸向迎,但是他那副法官的“铁案如山”的判决架势,实在叫人笑脸持续不下去。反正不过一顿早餐,我们将就一下也无所谓,就跟他说:“好吧,那就三个份餐,不要牛奶了。”总以为这该没事了,谁知不然。
他说:“三个份餐是可以,但只能三个人吃,他绝对不能碰一下。”说到这个“他”字,他板着的脸转向我儿子。我儿子听说什么都不让碰已成了哭脸。我先生还企图和他讲理,说:“你们又不是自助餐,三个份餐来了已经是我们的东西了,所有权在我们。吃不了,我们能不能带走?孩子小,来这里一切陌生,我们又不好叫他一个人回房间去。他现在吃不下,我们叫四份,不是浪费吗?”
“我们这里的一切都是国家的规定。”他执法如山地说。“国家”都搬了出来,我们还敢吭声乎?只好默坐不动。
“你们要是嫌贵的话,”嫌与贵之间他冷冷的音调拉得特别长,“那可以去‘东餐厅’吃。那里可以点菜,便宜些。”
到此我才恍然大悟,这最后的一句话才是画龙点睛。是瞧不起我们,嫌我们穷来着。我气不过说:“跟你提个意见,好吧?”他冷冷地说:“有意见,那边有意见簿,你们去写吧!”非常不屑兼有恃无恐。
国内的宾馆、餐馆都有意见簿,为了表示负责,意见簿都每页编了号码。这间餐厅却与众不同。意见簿是有,但纸张是不编号的,所以写了意见,只要经理大人看着不顺眼,尽可往废纸篓中掷,神不知鬼不觉。该“王经理”的不屑兼有恃无恐,是有其道理的。
无巧不成书,这天中午我们又被朋友请到这间餐厅吃饭。“王经理”御驾亲征来我们这桌亲自打点招呼,那副火热劲令我们难以相信此“王经理”即早上之彼“王经理”。
朋友也是要份餐,朋友说:“我们八个大人加一个小孩,就八个份餐吧!”
“王经理”频频点头,说:“行。”随后大约是看清了竟是我们,他改口沉吟着说:“嗯,这样,八份半好了。”显然,什么“国家规定”这时已不算回事了。
我问朋友怎么神通这样广大,使这位“王经理”就范,连“国家规定”也置诸脑后。朋友笑说:“还不就是多给他敬敬烟呗。他那是什么经理,是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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