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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社论要求中国侨乡对华侨的办学捐款应专款专用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3-09-2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泰国《中华日报》社论要求中国侨乡对华侨的办学捐款应专款专用 【泰国《中华日报》九月二十三日社论】众所周知,数年来,华侨及港澳同胞仅在广东省潮阳县'...

泰国《中华日报》社论要求中国侨乡对华侨的办学捐款应专款专用


【泰国《中华日报》九月二十三日社论】众所周知,数年来,华侨及港澳同胞仅在广东省潮阳县一个地区就捐款开办学校两百所。在该县城的一所华侨学校也即将于下月九日落成。
本报前些天曾提及汕头仍未被开放为旅游区的问题。现在获悉该地区已开放,这使今后赴汕头的海外人士日益增加。新的华侨大厦在汕头的及时落成也正是配合实际情况的需要。这显示主管单位对解决问题更有灵活性。
据报道,广东省副省长王屏山在广东省最近举行的教育工作会议上,呼吁有关当局要保证广大华侨和港澳同胞捐助办学的专款做到专用并提高专款的使用效益。我们认为,他的意见非常重要。凡是捐款的海外华侨必皆希望各地有关单位能切实这样做,以防止产生不良影响。
但是,过去有些地方的作法,难免使华侨不解。对华侨捐的专款并没有做到专用,而是将开办学校的捐款用于营建私人房屋,然后再用高价购买建筑材料修建学校。
据曾向家乡捐款办学校的一位华侨说,四年前,华侨就曾向潮阳县华美“贵屿”公社捐赠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办学专款,但这座学校于最近才落成。学校落成后,这里举行了相当隆重的庆祝仪式,花人民币达五万元,而这五万元仍要捐款华侨负责。这说明,这个公社没有把华侨的捐款作为专用。
华侨捐款给家乡办学校,是出于爱国爱乡的满腔热情,是协助当地普及教育,培养乡亲们的第二代,并非把所建学校视为己业,而是献给国家,共襄其成,怎能连庆祝学校落成的费用也要让捐款人完全承担呢?
希望各地方当局有则改之,无则作参考,以利于激发海外华侨的更大热情,为中国建设事业的发展,人才的培养及教育的普及而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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