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载文分析内地个人主义风气
【香港《信报》8月22日文章】(作者齐辛)与中国大陆稍有接触或了解的人,都会感受到中国大陆近年来道德水准日趋低落。有一位因业务关系常要与中国大陆上的人打交道的朋友,干脆把大陆上的人形容为“另一人种”。
如果说,文革以前,特别是50年代的一段时期,中国大陆的道德宣传是“大我”与“小我”的统一,“集体”与“个人”的统一,“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统一,那么到了文革,就是一味强调“大我”、“集体”、“理想”,而丢弃了“小我”、“个人”、“现实”了。最后,对“大我”、“集体”、“理想”强调到人们无法遵循的地步,于是就使“大我”、“集体”、“理想”都成了空谈。
文革后,特别是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对“大我”、“集体”、“理想”都不再强调,甚至对过去的这种强调有所批评。而在实际的经济政策上,则是以肯定个人、鼓励个人积极性、强调个人价值利益为整个改革路线的主观精神。在这种非意识形态化、鼓励“为己”的政策指导之下,个人主义、向钱看的社会风气必然蔓延全国及日趋浓烈。在这种鼓吹越强烈的“利己主义”的社会风气之下,讲共产主义道德,讲五讲四美三热爱,讲学雷锋,都不会有什么具体效用,因为这些东西,已不能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相配合了,很难象50年代那样,大道德与日常道德取得矛盾统一。
中国大陆的个人主义,一开始就不是从肯定个人价值而产生的,而是从否定集体主义、理想主义而产生的;这种个人主义不是肯定个人价值,而是肯定自己,除了自己之外,看不到有其他的“个人”。因此那种个人主义其实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中心。
没有了不损害别人的价值、尊严、自由这种道德准则的个人主义,自私自利的行为就没有规范了。对这种个人主义的唯一约束,就是“不被抓到”就行了。因为从来约束人民的,都不是道德而是被当权者抓到的恐惧。
只要“不被抓到”的观念若继续蔓延,则当局的“管”与小民的“钻”,必然会发展成越演越烈也越演越乱的捉迷藏。小民们在“钻”,当官的不能不更加“管”;因当官的定下的规矩、条条众多,小民如不‘“钻”,就什么都办不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性循环的结果,是徒然耗费无尽的时间与精力。
除了“不被抓到”之外,中国式的个人主义,由于只肯定自己,而不是肯定个人价值,因此不但不会避免做损人利己的事,而且还往往去做损人而不利己的事。人与人的关系,不是红眼症,就是白眼症,总不能以平等的眼光尊重别人的成就,或别人未有较大成就的努力。
人与人的关系因此总是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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