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评中国实行存款实名制
【法新社上海4月9日电】中国实施了一项禁止个人使用假名开立银行账户的法律。于4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项新银行法规,是全国性打击腐败行为的措施之一。它要求储户在开立新账户时出示身份证件。
摩根—斯坦利—迪安—威特公司的大中华区经济学家安迪·谢说:“反腐败正在推动政府政策,反腐败斗争对于政治稳定非常重要。”
但是这些规定起到的作用相当有限,因为中央银行目前没有计划要处理那些数千万计已经利用假名开立的银行账户。
经济学家说,这个问题的规模如此巨大,以至于银行方面担心,如果他们试图正面处理该问题,那么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资金外流。
中央银行本身也不能指出中国有多少银行账户是以假名开立的;由于在本月以前没有规定要求储户在开立账户时出示身份证件,因此也没有办法进行查验。
中央银行在1997—1998年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银行体系里有超过10%的存款来自以个人名字储存现金的公司。
安迪·谢说,最近几年,银行里的个人储蓄存款有了大幅增加,而国有企业的存款相应大幅减少,这显示了资金的转移。
此外,据报道,自中国去年11月对个人储蓄存款账户征收20%利息税以来,许多个人开始把钱转到公司账户上,以逃避此项税收。
主要的逃税者是私营企业或半私营的乡镇企业的经理。
新的规定将在解决以假身份开立账户这一问题上发挥一定作用,但是这项规定很容易被绕过去,因为假身份证件在中国一些大城市里大量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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