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报文章中国老人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美国《华尔街日报》4月3日报道】题:在中国,父母状告子女案增多
农妇陈素华遭受两个成年儿子的折磨已有5年了。
大儿子拒绝照顾60岁的陈素华和她病中的丈夫。小儿媳妇试图将这对老夫妇赶出家门,曾经有一天晚上,她冲入陈的房间,用棍子抽打躺在床上的陈。
去年春天,陈做了一件事,这使她成了这个位于华北平原、有着160家农户的叉沟村谈论的话题:她告了她的两个儿子,要他们好好照顾她。她赢了。
陈说:“我想让法庭管管我的儿媳妇,这样她就不能再打我了。”陈是位身材小巧的妇女,因为刚刚从地里干活回来面颊红红的。
在中国,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在一个不大可能的领域里,诉讼案剧增:父母状告子女,要求他们供养自己的晚年。2000多年来,孔圣人的训示主宰着中国的家庭生活。父母为子女作出牺牲;父母老了以后,子女来照顾他们。孔子在《论语》开篇中说:“孝悌也者,其为仁子本与。”
处理过许多此类案件、现已退休的北京法官于荣(音)说:“过去,如果家中有一个鸡蛋,这个鸡蛋会让给家中最年长的人吃,而现在当然是给孩子。老人为子女牺牲了一切,但是他们的子女只考虑自己。”
老人打官司是最令人心酸的事。北京女法官协会最近出版了一本书,书中例举了一个又一个老人受子女虐待的案例。
争吵通常围绕着子女拒绝付给国家规定的每月的赡养费,通常大约100元人民币。这些案件并不仅限于农村。在上海长宁区,那里的法官说,10%以上的民事案件涉及到老人,许多是与子女发生冲突。
事实上,中国的法律明文规定成年子女要赡养父母。法官们常常不只是执法者,还是道德指导者。有时候,他们训斥被告,要他们常去看望父母。在农村,听证会有时在公共场所举行,为的是让这些子女感到羞愧,履行自己孝敬父母的责任。
地方政府主办、美国福特基金会提供经费的迁西县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每年要处理30至40件父母与子女的诉讼案。
该中心有5位律师。女律师陈荣曼(音)说:“许多老人没有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例如,传统的做法是,父母将财产交给子女,由子女供养父母。但是这种做法使得父母对家庭事务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该中心劝告老人牢牢抓住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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