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的代价:五点零八亿美元
【路透社华盛顿3月22日电】起诉美国两个政府机构搞性别歧视的1100名妇女的律师今天宣布,此案达成5.08亿美元的解决方案。这是1964年通过《民权法案》以来涉及就业歧视裁决的最大金额。
原告律师劳伦斯·弗雷德里克森在记者招待会上说:“这起诉讼向美国政府和全国雇主发出的强烈而明确的信号就是:搞歧视的代价可能非常大。
1978年,卡洛莉·布雷迪·哈特曼和四位其他妇女控告美国新闻署和美国之音搞性别歧视。最终又有1100名妇女加入这起诉讼,控告这两个机构经常操纵用人过程,排斥妇女。
上述裁决还需得到法官的同意。
这些妇女对美国政府提出48项有关性别歧视的控告,裁决涉及其中46项,时间跨度从1974年10月到1984年11月,工作范围有六个:撰稿编辑、外语播音员、外国信息专家、节目制作专家、电台播音技师和电子技师。
每位妇女将获得赔偿45万美元。裁决的赔偿费5.08亿美元不包括1200万美元的律师费。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律师为此工作了65000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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