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对电话线路”的译法不妥
贵刊七月二十二日一版刊登的《比利时将向我出售十万对电话线路》的消息中,标题和文内都使用了“十万对电话线路”,这种说法是不妥当的。按照我国的惯例,交换机一般称为“门”,如“十万门”;按照国际上对程控交换机的门数的称法,常用“线”这种说法,如“十万线”。这篇消息中说是“十万对电话线路”就有点说不通了。国内外通用“××线对/公里”来表示线路的数量。按这篇消息的内容看,应译为“十万线电话设备”或“十万线交换机”,因为“线”是表示量的名词。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若有错误,请指正。
扬州市邮电工业服务公司栾晨风
八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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