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长的十诫
【秘鲁《商报》六月二十六日文章】题:当家长的十诫
(一)不训斥孩子。如果家长经常不断地训斥孩子,就会被认为这是由于自己心中不乐而出气的一种形式。经常不断地训斥孩子,会造成厌烦的气氛,反复训斥就失去意义,在真正需要讲明道理时反而产生不了效果。
(二)不当着别人面批评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要在私下或当众使他们蒙受耻辱。他们的自尊心是非常敏感和不成熟的。经常当着别人的面批评,会造成严重的创伤。应该常鼓励孩子,以便培养他们的自尊心。
(三)在纠正孩子的缺点时不要笼笼统统,而要力求具体。不要对孩子失言,谈事要精确。清楚地指出所犯的错误。始终清楚地和合乎逻辑地向孩子说明你们不同意他们的所作所为的理由。
(四)提供选择办法。不要显示你们的权威而作出“最后决定”,这是不适宜的,也是不受孩子欢迎的。这种方式可能使孩子失望,使孩子不能从父母的经验中得益。
(五)决不要采取打击的态度。不管孩子所犯的错误多严重,决不要打击孩子。不要讲这类的话:“你让我丢脸”,“同你在一起就倒霉”,“我讨厌你”,“我们对你不能忍受”等等。
(六)凡应受嘉奖和表扬的,就给予孩子嘉奖和表扬。孩子做了好事,一定要表扬。以鼓励孩子经常做好事。
(七)尊重孩子的意见。在家庭讨论有关孩子的问题时,让孩子参加,这有利于孩子参加作出决定、提出方案,使孩子感到是家庭集体的一员。
(八)培养孩子独立办事的能力。
(九)要经常同孩子谈心。
(十)要同孩子的朋友建立联系。邀请他们到家里来。这样你们就能了解孩子在同哪种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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