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洗钱的天堂
【美国《纽约时报》2月21日文章】题:以色列被视为洗钱的天堂(作者  小威廉·A·奥姆)
上月,警察来到位于市中心的一家银行,逮捕了一名他们怀疑为外国诈骗团伙洗钱的妇女。据报告,这名车臣妇女企图以一家明显为虚构的直布罗陀投资公司的名义、用委内瑞拉支票、在以色列开设一个5000万美元的帐户。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话,那么这一定不是以色列第一次吸引职业洗钱者的目光了。
在最近几个月里,当局被要求调查与一笔3.4亿美元的内幕交易有关的现金调拨,此案涉及俄罗斯一家电信公司,并与一宗卷入了纽约银行的巨额洗钱丑闻有关。去年夏天,一位以色列老板因在迈阿密为哥伦比亚卡利的卡特尔洗钱而伏法。这使人们再度对贩毒赃款在这里的再循环表示担心。
但是,这里的警方和检察官面临着一个几乎无法逾越的困难:洗钱在以色列并不犯法。
尽管情况可能会改变,但目前为止在以色列把非法外国公司的钱存入银行和花掉都不是非法的。由于以色列建国的初衷就是为犹太人提供安全的避难所,因此该国一直就有欢迎外来移民和资产的传统。银行和经纪公司没有义务核查客户的投资款的来源。在以色列,设立新帐户要求报告的项目是最少的,未能遵守规定所受的惩罚也是最轻的。
以色列国家警察局主管调查的队长约西·塞德本说:“以色列是洗钱的天堂,因为洗钱不犯法。我不清楚这里是否确实有如此庞大的交易。但成百上千万资金的进进出出,你却对此束手无策。”
在过去10年中,已知的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在以色列所洗的钱估计有数亿到数十亿美元,如果加上来自国外的逃税收入和商业回扣就更多了。  
即使当局能够证明转移到这里来的款项是诈骗、盗窃或毒品买卖所得,他们也不能像在美国和欧洲通常所做的那样没收有关的资金和财产。如果要起诉的话,他们还必须证明,作案的地点也在以色列。即使这样,除了支付罚金以外,所洗的钱也常常不知去向。
以色列对当地银行帐户严格的保密措施也增加了实施法令的难度。同时,对国外帐户的限制措施也大都被取消了。以色列人不再需要报告低于500万美元的海外存款,而新移民则根本不必报告任何海外财产。数百万元的资金可以在不需任何特殊报告要求的情况下,就能从某公民的海外帐户电汇到以色列银行来。
1988年,以色列在维也纳签署了一项禁止洗贩毒赃款的国际公约,但由于该公约与以色列法律有抵触而未获议会的批准。
从那以后,曾有几位议员和司法部专家试图使洗钱成为犯罪行为,但未获成功。
然而,议员们现在说,今年通过一项法案的可能性很大。
反对党利库德集团反洗钱法案起草委员会负责人齐皮·利夫尼说:“我们正试图解决其中牵涉到的利益冲突问题,即警方的调查权与公民的隐私权之间的矛盾。但我十分担心。当警察局长谈起涉及到几十亿美元的案子时,我想问题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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