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之道德为先
【新加坡《联合早报》1月29日文章】题:教之道,德为先
面对着经济和社会的日益繁荣,不少家庭在教育子女上出现了一些偏差。很多人在子女智力投资开发上一掷千金,毫不吝惜,而对子女品德、操守、意志等方面的培养投入的精力和财力却微乎其微,导致家庭教育中“缺德”现象比较严重。
在这种重智轻德的家庭环境影响下,一些孩子智商虽然较高,却养成了狭隘、自私、冷漠、自大、多疑等不健康的心理习惯,成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以自我为中心的“新贵”,经不起风雨、挫折和失败。
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很难适应激烈竞争的社会,更不用说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了。
品德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过程。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也是品德教育的前沿阵地。青少年儿童在成家立业之前,约有2/3的时间是在家庭跟父母一起度过的,家庭对子女的思想、品质、作风的形成有着很大的影响。可以说,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的熏陶至关重要。
《三字经》里说:“人之初,如玉璞,性与情,俱可塑。若不教,行乃偏。教之道,德为先。”古人尚且懂得“教之道,德为先”的道理,我们这些已经跨入21世纪的人,对此应该有更加深刻的感受。
孩子健康的心理世界应包括德才两个方面。由于家庭在德育方面的熏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必须发扬这种优势,摒弃重智轻德的片面做法,保证孩子能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首先,家长应从自身做起,树立榜样。子女最信赖的莫过于父母,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品德的形成,家长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尤其是在公众场合,更应随时检点自己的言行。
其次,要加强对子女品德方面的引导,不妨学学“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的做法,从小事做起,积少成多,集腋成裘,从小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炽热的爱国情怀。
三是要积极支持、鼓励子女离开家庭怀抱,投身社会实践,使之在学校、社会等各项公益活动中磨炼意志,陶冶情操,消除“自我”意识,自觉融入社会,从小培养“我为人人”的意志品质,使之成为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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