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曾有允许核武器进入日本密约
【时事社华盛顿1月17日电】1960年1月19日在华盛顿签署日美新安保条约之际,日美两国政府交换了允许把核武器带到日本本土的秘密会议记录。日前在美国被公开的一份文件披露了这一事实。文件提到了“1960年特别协议”,因而说明日美之间有过允许把核武器带到日本的密约
该文件是一封题为“核武器与小笠原群岛”的电报。是1968年1月4日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腊斯克发给美国驻日大使约翰逊的。在当时日美关于小笠原群岛归还问题的谈判中,为了在归还后也能在发生战事时把核武器带到父岛,这位国务卿要求日本方面同意采取“与1960年缔结的秘密特别协议相同的做法”。
电文说,由于担心日本政府泄露有关允许携带核武器进入日本的会议记录,可以只由美国大使馆保管会议记录,但“重要的是,要使今后历届日本政府熟知美国(关于再度部署核武器问题)的立场”。因此,1960年旨在把核武器带到日本本土的“特别协议”,可能已用于1968年归还的父岛和1972年归还的冲绳问题上。
日本政府一直否认有上述密约。美国国家安全档案馆根据有关法律,得到了国务院的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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