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中的中国
法《世界报》说中国的改革热情波及社会各个领域,首先是领导班子的改革。在经济方面中国不希望再模仿别国,它要创新;农村生产结构的改革就是中国式社会主义的独特的特点
【法国《世界报》四月二十九日文章】题:变化中的中国(记者:马·吕克贝尔)
系统的改革如果认为中国政府将只满足于巩固其权力,那就完全错了。邓小平及其朋友都是久经考验的战略家,他们知道,要前进就必须利用胜利的势头。因此,去年十二月份刚刚通过新宪法不久,改革一下子成了唯一的议题。第一个全文公布的讲话发表于三月十三日。讲话指出,必须“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在各个领域里进行系统、坚决和井然有序的改革”。这番话是胡耀邦在卡尔·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讲的。
原则上来说,支持改革的人们的改革热情波及社会的各个领域,无论是上层建筑,还是经济基础,概无例外。但是,对于中国领导人来说,如果改革有轻重缓急的话,那么首先要进行的是改革党的领导班子。今年第一季度抓了“全面端正工作作风”的第一阶段工作(这项工作将历时三年),改组了二十九个省和自治区的领导班子,更换了三分之一以上的第一书记。在新任第一书记中,有几个甚至还不是中央委员,而大部分新任第一书记也只是十二大时选入中央委员会的。
其结果应该是,中国共产党重新正确地实行民主集中制,由“更革命、更年轻、更有知识和更专业化”的干部来领导。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这个问题上,表面现象似乎说明中国正在恢复传统的模式,进入了专家治国的过渡阶段,但事实也许并不那么简单。因为中国由于具有特殊的文化,不可能轻易地下决心模仿某个外国模式。
第一种设想是,共产主义的思想意识应该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核心。第二种设想是,他们把人道主义观点重新纳入了马克思主义的范畴。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出现这些变化的同时,宣传机构对文化活动和出版事业施加的影响也仿佛减轻了。
“中国式的”经济领域里的问题是否比较容易解决些?在经济方面,中国更不希望再依样画葫芦地模仿别国。它要创新。无疑,近几年来农村生产结构的改革是这种新的“中国式社会主义”的最独特的特点。今天,虽然土地仍不归中国农民所有(土地依然是集体的),但由于家庭经营合同制的实行,中国农民取得了比集体化时较大的独立,这是一场真正的无声的革命把人民公社改成简单的经济实体(不再是行政实体)——几个月来,甚至在取消人民公社——进一步扩大了改革的规模。
四月十日发表的一份中央委员会文件不仅肯定了改革的总方向,而且还迈出了新的一步。今后容许个体农民在一定条件下雇短工。集体单位可以雇用季节工和技术人员。不再禁止个体拥有农业机械。农民已经有拖拉机一百万台(一般都是小型拖拉机)。以农业为榜样,商业部门也进行了改革,目的是使领取工资者关心他们的劳动成果。一般地说来,商业部门实行的形式是保持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其余的收入根据营业额的多少实行浮动。
与此同时,个体小企业(有工业企业也有商业企业)不断增加。一九八二年底,共有个体小企业二百六十万家,虽然这个数字还远远不及一九五三年(八百三十万),但无论如何,它比一九七九年翻了一番。
工业部门比较谨慎。诚然,《工人日报》前不久曾呼吁彻底改革一九五六年制定的工资制度。但“浮动”工资制的实行非常缓慢。旨在使劳动力保持某些流动性的合同制的实行情况亦是如此。目前,只对十六万职工实行合同制试验。对整个中国来说这个数字小得可怜。至于必须进行的物价改革,在一九八五年以前不会采取任何认真的行动。税务改革将极谨慎地进行。相反,在宏观经济方面,中国显得比较大胆:建设发展基地(上海和内地重庆);加强城市对郊区农村的经济和行政作用。总而言之,给人的主要印象是这是一种实验。
探索新的道路,这个功绩是不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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