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官员离婚须经总统批准
据合众国际社报道,印度尼西亚官员宣布,印尼制定的一项新法令规定:「部长、国家机构领导人、中央银行行长、检察长、省长和驻外大使等官员,如无总统批准,不得离婚或娶一个以上的妻子。」这项新法令已于今年四月二十一日公布实行,据称其目的是「保持政府官员形象的纯洁性」。新法令也适用于较低级的官员,他们如要离婚或娶第二个妻子,需要得到内政部及其上级批准。新法令还禁止各级文官姘居,并排除把配偶残废作为离婚的理由。(益群)
印尼官员离婚须经总统批准 据合众国际社报道,印度尼西亚官员宣布,印尼制定的一项新法令规定:「部长、国家机构领导人、中央银行行长、检察长、省长和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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