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立法会将进行午夜立法
【中央社澳门12月17日电】澳门政权即将移交,现行法律大都需要澳门
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确认生效,特区立法会自成立以来,日以继夜审议澳门
特区成立后所必须的立法,以便于20日凌晨进行午夜立法,以免澳门政权转移
后出现法律真空。
澳门特区立法会经过两个月来的日夜工作,到昨天为止,已完成审议最后两
项由澳门特区政府交来的必备法律。
澳门特区立法会自10月初开始投入审议必备法律的工作,两个多月以来,
完成审议11项必备法律和1项必备决议。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必备法律和
决议是:一、法规的公布和格式;二、就职宣誓法;三、国旗国徽国歌的使用和
保护;四、区旗区徽的使用和保护;五、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国籍申请的具
体规定;六、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及居留权;七、司法组织纲要法;八、
司法官通则;九、审计署组织法;十、政府组织纲要法;十一、回归法;十二、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必备决议。
澳门特区立法会将在回归凌晨2时45分作午夜立法,通过以上经审议的必
备法律和决议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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