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社会福利
早在400多年前,天主教传入澳门时教区就重视社会福利,首任主教贾耐
劳于1568年创设仁慈堂,第二年创办麻疯病院,开设贫者医院,这是在中国
开办的第一家西式医院。1930年,澳葡政府立法印制慈善印花,将有关收入
作为福利基金,这是澳葡政府开始以行政手段介入社会福利事业。1947年澳
葡政府立法将澳门的慈善救济机构改称为公共救济会,后又经过多次重组,根据
1979年的立法,于1980年1月1日改称澳门社会工作司。
1982年澳葡政府颁布法令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由澳督、社会福利委员会
和社会工作司负责。社会工作司是代表政府的行政机构,提出社会福利发展以平
等、效能、合作和参与为原则。目前,社会工作司设有社会服务、规划和组织、
资讯资源管理3个厅级单位、5个分区办事处、1个辅导机构部等。在社会工作
司依法登记的各种福利机构共有151家,其中托儿所78家,其他是为老人、
弱智人士等服务的机构。其中有20多个社会福利团体获得社会工作司的经费资
助。
澳门社会福利主要项目有:老人津贴、丧失工作能力金、疾病津贴、失业救
济金等。政府每年拨付社会保障金占当年财政预算的1%,而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的开支在政府经常性公共开支中大致占10%。(解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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