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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仁指台选举连署制“违宪”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9-11-2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李志仁指台选举连署制“违宪” 【台湾《太平洋日报》11月23日报道】上次台湾总统大选,主张“反台 独、建立两岸共同市场、救台湾!”“团结两岸、超越汉唐”'...

李志仁指台选举连署制“违宪”


【台湾《太平洋日报》11月23日报道】上次台湾总统大选,主张“反台
独、建立两岸共同市场、救台湾!”“团结两岸、超越汉唐”的总统参选人,中
华民族联合阵线主席李志仁先生,本月20日由宪法权威曹小霆大律师陪同,赴
中央选委会登记参选时,发表谈话:“台湾总统选举的连署制度是违宪的!”
李志仁指出,据台湾宪法第129条规定:“本宪法所规定之各种选举,除
本宪法别有规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方式行之。”宪法第45条
表述了对总统、副总统的被选资格的唯一限制,“中华民国国民年满40岁者,
得被选为总统、副总统。”宪法第7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
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宪法明确规定都足以说明,台湾的总统选举背离了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准则
,严重剥夺了公民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记名连署’违反了无记名投票的宪法
规定”,“切结书”存档曝光严重损害了公民的隐私权,是严重的白色恐怖。照
此办法干下去,台湾的总统选举必然是违宪选举。
李志仁说:“我们决定:拒绝再次接受违宪连署,宣布参选到底!并将控告
所有主管机关违宪,及采取必要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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