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市政选举及新市政选举法简介
法国将于三月六日和十三日举行两轮市政选举。这是法国社会党和共产党等左翼联合政府一九八一年六月上台执政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投票选举。
市政选举的结果虽然不会对中央政权产生直接影响,其影响也不能低估。这是因为:(一)这次全国性投票将检验民众对政府政策的态度;(二)法国各政党一向以市、镇为其进行政治活动、筹集资金和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三)根据历史经验,凡能在市政选举中取得重大胜利者,在紧接着举行的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中就有可能问鼎中央政权。
目前法国四大政党在全国三万六千四百三十三个市镇方面的实力如下:在九千人口以上城市担任市长的,社会党有二百二十四人、共产党二百二十六人、保卫共和联盟七十人、法国民主联盟一百七十四人;在全国二百二十一个三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包括巴黎市)中任市长的,社会党有八十二人,共产党七十二人、保卫共和联盟十七人、法国民主联盟二十五人;首都巴黎市由保卫共和联盟主席希拉克担任市长。
左翼联合政府上台后于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对市政选举法进行了修改:
(一)候选人提名:在市政选举中,由一党单独或几党联合提出一份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额根据各市、镇的人口多寡而定,如人口在三千五百的市镇,候选人的名额是二十七人。按规定,在三千五百人以下的市、镇候选人名额可以提二十七人,也可少于此数;但在三千五百人以上的城市候选人名额必须足数。
(二)投票选举:两轮投票分别在紧挨着的两个星期日进行。选民是对整个候选人名单而不是对某个候选人投票,第一轮投票后,获绝对多数票者当选,如无一份名单得绝对多数,就举行第二轮选举。在第二轮投票中,获相对多数票的名单即为当选。(席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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