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政府采取措施调整对内政策
【本刊讯】据外电报道,伊朗当局为缓和同人民之间的矛盾,稳定社会局势,恢复和促进工、农业生产,进一步克服严重的经济困难,自去年十二月以来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其对内政策。
严禁政府机关和各种伊斯兰革命组织滥用职权、随意捕人杀人。去年十二月十五日,霍梅尼发表文告强调,未经批准,不准搜查人;不准任意抓人;不准无理拘留人;不准无故没收财产;不准施用酷刑;不准任用不称职的官员;不准有不正当的豁免权;不准监听电话。伊朗政府随即成立了以总理穆萨维和最高法院院长阿德比利为首的“负责执行伊马姆霍梅尼指示的指挥部”。
据外电报道,该指挥部已对一些拒不执行“八点指示”的伊朗高级官员和宗教界要人采取了严厉惩罚措施。解散伊斯兰意识形态委员会。今年一月五日,霍梅尼下令解散全国各政府机关、工厂、学校和部队中的伊斯兰意识形态委员会。这个组织专门负责各部门的人事审查和清理工作。它们以自己制订的“伊斯兰政治思想考核标准”考核工作人员。许多伊朗人对这种做法极为不满,特别是知识分子,为免受该组织迫害纷纷逃往国外,对伊朗的工业生产、教育卫生等事业造成了严重后果。争取逃往国外的知识分子回国。今年以来,伊朗当局派遣了一些代表团到英国、联邦德国和其它西欧国家,说服逃到那里的伊朗知识分子回国。在这些代表团出发之前,政府还通过报刊发表通告,许诺凡是返回伊朗的医生和其他知识分子,都可得到优厚的薪水和额外的津贴,并保证他们不再遭受“伊斯兰意识形态委员会”的审查和清洗。放宽外贸限制。当局允许私人进行一些非石油产品的进出口,改变了政府垄断外贸的做法。
这些措施,受到了伊朗人民的欢迎,但也遭到少数高级官员和神职人员的反对和阻挠。(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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