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一哲学博士撰文谈:道德与经济改革(上)
【保加利亚《工人事业报》7月4日文章】题:经济与道德(作者哲学博士瓦·维切夫教授)
道德作为评价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相互关系的标准,作为人的行为的精神调节手段,总是同人们的生产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在当前改革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条件下,经济与道德之间的相互影响尤为强烈、尤为直接。道德在经济领域的调节职能日益增长,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之成熟性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是全民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达到更高水平的标志之一。
但是,道德因素对经济的日益增长的影响并不是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改革与组织改革的自然结果,也不是业已形成的一系列道德原则和社会思想准则的直接后果。道德正在成为通过人们的道德—心理素质而体现的“生产要素”。
这一要素通过对人的教育而对劳动活动的效益发生影响,这种培养与教育工作正在将社会利益变成人的道德良知,变成人的个人责任和行为的标准。
劳动的成果既取决于工人的业务素质和知识,也取决于他的“道德潜力”,取决于他对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的认识,取决于有益于社会的动机和需求。
为了为现代化的生产过程提供保证,人的道德心理素质的意义不仅不亚于智力和体力因素,而且往往具有首要的意义。高水平的业务能力与高水平的道德素质的统一,是人们充分参加社会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业务上不求甚解往往同“缺乏道德素质”有着有机的联系,而业务水平高往往是由于道德行为高。随着自我监督、准确性与责任心的提高,人在业务方面的求实精神、自主性和创造性也在增长。另一方面,一个集体的生产成就对该集体的内部关系,也会从道德心理方面产生巨大的良好影响,会加强团结,会提高人们对工作的自豪感,会激发竞争意识,会开拓人们对新的创造性成就的进取心。
目前,劳动报酬的形式对劳动的动机,对于实现劳动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也应当及时地防止可能出现的下列危险,即个人利益混淆于集体利益,用“数学公式”来取代“伦理道德”,将工资变成道德的统一“价格”。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不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对立面。现在,仍然有一些从事思想工作的干部,他们将价值规律以及与之相关的商品货币关系看作是不可避免的坏事,说它在精神领域可能导致个人主义和小资产阶级心理的滋长。必须实事求是地分析价值规律的地位及其对社会精神生活的影响,既要克服乌托邦思想因素和精神至上论,也要克服消极主义和怀疑主义的表现。
诚然,个人主义作为一种精神表现,它的历史根源在于私有制和阶级对抗关系,但是,这种现象绝不仅仅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而是人的一种复杂的社会精神状态的表现,它是由特定的生产关系、文化水平和教育水平所决定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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