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希德案件与田中角荣(八)
八、“六·八八宣判”
洛克希德案件的被告人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行贿”方面的,比如丸红公司的桧山广和伊藤宏,全日空公司的若狭得治等等。再一类就是“受贿”方面的,有田中角荣、榎本敏夫、桥本登美三郎和佐藤孝行。他们也被称为“政界被告人”。
东京地方法院根据洛克希德公司行贿的途径,分别设立法庭,分头审理丸红公司方面的被告和全日空公司方面的被告。为了简便,不妨将其称之为“丸红案”和“全日空案”。前面各节,讲的都是“丸红案”,这次要简明地交代一下法院对“全日空案”的审判。
这次要出场的政界被告是桥本登美三郎和佐藤孝行。
时间已经到了一九八二年六月八日。这天,东京地方法院对桥本和佐藤进行最后的公审判决。
桥本和佐藤都是一九七六年八月在检察厅逮捕田中之后被捕的。检察方面当时的控告说,根据美国方面提供的资料和全日空公司若狭等人的供述证明,在桥本任运输大臣,佐藤任运输政务次官期间,接受了全日空公司的“拜托”,利用职权,在行政上作了有利于全日空公司的工作。其后,即一九七二年十月,全日空公司决定购买洛克希德公司的“三星”飞机。全日空公司总经理若狭求丸红公司专务大久保从中斡旋,由洛克希德公司交出一亿二千万日元的“谢礼”。其中三千万日元,由丸红公司的另一专务伊藤宏交给了榎本敏夫、桥本登美三郎、佐藤孝行、二阶堂进和加藤六月等政府官员。
法院根据检察方面的控告进行的审判过程,这里略去不提。只说六月八日这天,法院方面全面采纳了检察方面提出的证据和立证,判定桥本和佐藤犯了“受托受贿罪。”
最后,审判长新谷一信宣判:判处被告人桥本登美三郎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判处被告人佐藤孝行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自洛克希德案件开审以来,这是第一次判定政界被告人有罪。这天是六月八日,因而被称为“六·八宣判”。“全日空案”审理过程中,还提到二阶堂进和加藤六月等政府官员也接受了洛克希德公司的“谢礼”,但因他们不具有职务权限而免予起诉。可是,他们因此而得了“灰色高官”之称。
宣判后,桥本和佐藤都声明自己无罪,要根据法律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六·八宣判”与“丸红案”被告田中关系如何?
从逻辑上讲,洛克希德案件中“全日空案”的政界被告已被宣判有罪,那么,其中的“丸红案”政界被告田中也一定是有罪的。而且,法院的判决完全采纳了检察厅提出的立证,这有“杀鸡给猴看”之意:无论田中方面的律师如何辩护,将来判决时,检察方面认为田中“有罪”的立论将被采纳。这是关系之一。
其二,前面提到的“三千万日元”之中,伊藤宏说有一千万日元交给了田中的秘书本。这就是说,田中与“全日空案”也有直接关系——他接受贿赂的途径除了丸红公司,还有全日空公司。
“六·八宣判”后,日本舆论又掀起一次声讨田中的高潮。可谓举国上下,不分朝野(在“朝”的,指自民党内田中的反对派),群起攻之。说田中是“金权政治”之魁首,日本社会的“万恶之源”。说田中是控制自民党的“幕后将军”(因他已不是自民党党员)。近几年来,这种宣传的声浪已经是起伏多次了。
也有人作过分析之后,提出相反的看法,说田中是一位“不走运”的政治家。田中当首相后企图一展其志,但在职只两年零四个月就被他的头号政敌福田赳夫暗施计谋赶下了台。正当他可能东山再起之际,发生了洛克希德案件,一场官司打了六年多,尚无头绪。
联系到当时日本所处的国际环境,有人认为田中遇到的这两次事件,都有很深的美国背景。在佐藤荣作执政时,田中就是“日美纺织品谈判”的阻挠者。美国一直认为田中执政对美国控制日本不利,想方设法将其打下去。田中的敌对者与美国势力里应外合,致使田中掉进陷阱。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洛克希德案件发端于美国,这本身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了。
然而,田中的政治力量毕竟是有其牢固的基础,不是轻易就会彻底垮台的。自民党中的田中派非但没因洛案而散伙,反而越发展越大,现在已有一百一十名国会议员。田中控制着自民党内最大的一个派系,这个派系当然也将会影响田中本人未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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