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仿冒者的乐园
【纽约《美洲华侨日报》译载美国《新闻周刊》文章】题:台湾——仿冒者的乐园
在熙来攘往的台北中山北路,精通门道的美国游客常可找到精装的美国畅销书,售价往往还不到美国原版书的四分之一,其他诸如苹果牌电算机、劳力士金表、鳄鱼牌运动装、柯达胶卷与无数种世界名牌的产品也充斥市面,而其售价却出奇的低廉,所有这些名牌产品明显地都是在台湾非法仿造的。由于利润高,风险小,盗印与仿冒商标之风在台湾已严重到影响台湾形象的地步。
虽然,在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制造商也发觉盗印仿冒的厚利引诱是难以抵抗的,但据估计,全世界盗印与仿冒商标的商业犯罪行为,没有比台湾更猖獗的。据台北的银行经济学家估计,台湾伪造各国名牌的产品的价值约二亿五千万美元,约占台湾年出口额的百分之一。台湾官方也承认,问题非常严重且有日益增加的趋势。外国厂商以前也常听到台湾官方人员作出要遏止这类商业犯罪行为的保证,但始终未见对盗印与仿冒行为真正采取严查重罚的行动。去年,日本汽车制造协会指控台湾汽车零件制造商伪造日本产品销往加拿大,苹果牌电算机公司也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制止台湾仿造苹果牌微型电脑机。在台湾官方的报告中甚至透露,台湾市面上的“进口”洋酒,三分之一以上实际上是在台湾装瓶的。
台湾的法律规定不仅未能遏阻盗用商标,反而具有助长之嫌。台湾一直未签订版权、专利或商标保障等重要的国际协定;外国厂商如欲获得任何保障,必须将其产品、厂牌或版权依据当地法律注册,如发现不法商人侵犯外国商标或版权,最高可判处两年徒刑,但台湾法院很少认真执行。在诉讼期间,外国厂商也无法获得勒令停止海盗工厂继续生产仿冒品的谕令;即使有人被判违反商标法、或专利法等,也可以易科罚金每日八分美元(三元二角台币)以免入狱,刑罚太轻,毫无遏阻之力。
不肖商人此种自私自利的行为结果迫使许多外国投资者关闭在台湾的营业,有些厂商也慎防投资容易被当地厂商仿造的产品。外国厂商甚至日渐怀疑,台湾当局迟迟未能采取行动有效遏止盗印与仿冒的商业行为,是因为这是争取大笔外汇与解决失业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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