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评述我农村实行政社分开原则
【日本《东京新闻》一月五日报道】题:人民公社开始解体,向着农业现代化实行政经分离
长达四分之一世纪的、一直构成中国式社会主义的特点的人民公社制度,从新年起正式开始解体了。《人民日报》本月四日社论说,在江苏省已有二十六个人民公社解体。农村的样板、很多日本人前往参观的北京“黄土岗人民公社”走在北京市的前头,成立作为经济组织的“公司”,实现了政经分离。这是根据去年年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宪法进行的第一步改革,占中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的政治经济组织,经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之后,迎来了“政社分开”的历史性转折期。
其结果,改变了少数领导人在公社这个组织中掌握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大权的形式,也出现了农村经济既受政府统一计划的领导,也能发挥大幅度自主权的形式。
政社分开以后,乡党委负责执行和宣传党的政策,乡政府主要负责经济计划、财政和银行贷款等,权限将大幅度地分化和缩小。
同广泛实行的生产责任制相配合,中国农村社会将会有更大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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