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过“9·21灾后重建计划工作要点”
【中央社台北10月4日电】行政院今天召开第三次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会
议,通过“9·21灾后重建计划工作要点”。
重建地区包括台中县、南投县、台中市、云林县、彰化县、苗栗县。重建计
划工作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都市更新策略方针规划(从民国88年10月4
日至11月30日);第二阶段,都市更新计划拟定公告,单元实施者选定,核
定事业计划(民国88年12月1日至89年3月10日);第三阶段,更新事
业计划的实施与完成(民国89年3月11日至民国93年9月20日前陆续完
成)。
萧万长强调,灾后重建的目标在于灾区内重塑兼具防灾功能,再造安全、永
续、有活力的家园。此外,灾区内人口密集的都市地区或聚落,须以都市更新方
式重建。
9·21灾后重建计划工作要点的执行,主要是由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会
同内政部办理,萧万长指示,其他相关部会也必须协助配合,全面推动灾区重建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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