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文章:《大陆文物私运来港条例含糊难以杜绝》
【香港《明报》十一月二十九日专访】题:大陆文物私运来港、条例含糊难以杜绝
虽然北京政府最近一再强调要严查私运有价值的文物出国,但本港一些熟悉古玩文物的人士表示:由于国内的法律定得不明确,再加上在本港购买此等文物并非犯法,故相信此情况在短期间不会杜绝。
知俭堂艺术中心负责人李中衡表示:文物艺术品本已十分抽象,复加上大陆有关禁止该等物品出口的法例又订得抽象及有弹性,情形混乱。他相信,目前仍有一小撮人经常来往港、中两地,以偷运及贩卖此等文物为生。
以法例漏洞而言,北京最近颁布一九五九年前的西藏文物一律禁止出口的条例,便有不切实际之外。因为,一些在该年份后制成的香炉可能亦甚有价值,而且鉴定一件文物的正确年份也很困难。
除了本地市场外,相信海外亦有一定市场,其中以东京、伦敦及纽约较多,但通常买家只顾该等文物在国外市场有否经济价值,而国外市场是包括本港及世界各地,他们视此为“一整体”,不会把香港及外国刻意划分。
李中衡说,他知道曾有人私运一个四、五英尺高的花瓶来港。要偷运一个如此具大的文物出口肯定不是一个人所能办到的,这是否表示有一庞大组织牵涉在内则很难确定。
该等私运文物情况在一九八○年下半年开始逐渐猖獗,近数个月来的情况已有减少迹象,可能中国海关检查较为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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