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林《每日镜报》说:新宪法肯定了粉碎四人帮后发生的变化
【西柏林《每日镜报》十二月七日评论】题:中国的新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上周末批准了中国的新宪法,并且立即生效,该宪法有着邓小平的手迹。它肯定了毛泽东逝世以来和打倒四人帮以后发生的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变化。
清除了个人崇拜,同样,也清除了“文化革命家”留下的烂摊子。重新设立国家主席一职,是要起一种权力均衡分配的作用。
然而,要到明年召开的下一届中国“人代会”上,才选一位新主席。由于主席的任期限制在两个立法期(总共十年),将实行一些诸如民主合法性的东西。这种时间上的限制也将适用于任命其他高级国家职务。
令人感兴趣的是,在中国今后的“议会”里,少数民族的代表将增加,几乎增加一倍,而军人代表将减少。两者都是符合毛继任者迄今的路线的。宪法将更加宽容,这也为大量作出自治的承诺提供了活动余地,这些诺言适用于台湾、香港和澳门。
由于“无产阶级专政”转变为“人民民主专政”,将扩大党的意识形态基础。经济改革的原则,包括对外国投资的规定,将为中国的现代化铺平道路。当然,这同自由化没什么关系。
“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一点儿也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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