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报纸评我新宪法
《财经日报》说新宪法符合国情,比较开明进步,其有效性可至本世纪末。《中报》说新宪法标志中国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意义非比寻常
【本刊讯】香港十二月六日消息:我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的消息,连日来受到香港报界的重视。
《财经日报》题为《符合国情的“八二宪法”》的社评认为:基本上,“八二宪法”可说是现阶段国情的产物,大概在经济环节方面,其与国情发展的适应程度的有效性会发展至本世纪末,也就是说,除非政局有变,“四人帮”那样的货色“雀护重来”,否则,“八二宪法”将不致如以往一般,隔不多久又来修改,变成每届参加开会的人大代表都好象准备为修宪而来,以致“新宪”层出不穷。
《新报》题为《新宪法的十大要点》的社评说:新宪法有一个总的原则,就是中共明确保证十亿人、海外华侨及大陆外侨在中国境内均受到法律的公平待遇。其中最大特点,是在宪法内“民权最大,官权较小,党权全无”。
我们知道,新宪法的十大内容,有许多要点在实际上已于大陆上积极施行中,而且已证明受到内地人民及海外人士的欢迎。
现行的新宪法,自然比旧时的三部较合中国需要,惟是否已臻理想,却值得为今后有权修宪的人大代表认真留意。
《中报》题为《大陆未来命运所系》的评论说:北京刚举行的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已通过和公布新的宪法和第六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这两个重要文件的制定,将标志着中国大陆在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方面,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标志着中共自“文革”以后,拨乱反正、重建纪纲的路线正式转化为国家社会生活。其意义自非寻常所可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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