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评述我新宪法
说新宪法用一些原则代替了要求不断大变动的号召,其目的是要使中国在今后几十年稳步发展和保持稳定
【美联社北京十二月四日电】(记者:布朗)中国今天通过了一部新宪法,用一些原则代替了要求不断大变动的号召,其目的是要使中国在今后几十年稳步发展和保持稳定。
这是中国二十八年中的第四部宪法,也是七年中的第三部。
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共产党总书记胡耀邦和总理赵紫阳同其他官员一道,排队把粉红色的票投进了主席台上的红色投票箱。
宪法草案已于今年四月发给全国讨论。今天通过的最后文本有许多处作了修改。
其中的一处改动,是取消了对新设立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期的限制。
新宪法草案原文本来已对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任期作了限制,即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一九七五年的宪法废除了国家主席,即国家元首职位,新宪法恢复了这一职位。
现在的政策旨在为实现经济现代化而保持稳定。
新宪法规定,中国允许外国人在中国投资,中国保护“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过去几个月进行的修改之一是插进这样一段话:“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部分的修改如下,“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最后的文本还在公民的义务中增加了如下的话:“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关于拥有自己特别法律的特别行政区的条款——写进这一条是为了使台湾和大陆统一——稍有改动。变动是:那些特别法律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规定。这是以前未具体指出的。
修改本还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在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还宣称,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常务委员会现在有权任免军事法院院长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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