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说中国国歌具有深刻的爱国性质
【南斯拉夫《政治报》十二月五日报道】(记者兰契奇发自北京)中国今天有了新宪法,这是自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第四部宪法。
议会代表在前几天的讨论中认为,新宪法比过去所有宪法都更为完善,它最适应于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并强调指出,宪法保证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基本利益。
代表们今天还通过了恢复旧国歌的决议。
中国国歌实际上是一首进行曲。一九三五年日本占领华北时期由音乐家聂耳谱曲,诗人田汉作词,歌名是《义勇军进行曲》。
现在已被恢复了的原来的爱国进行曲的歌词是这样的:“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歌词具有深刻的爱国性质,它号召全体人民起来反抗敌人。
听说在讨论恢复旧国歌歌词时认为,旧歌词曾经引导人民进行了革命,它同样将引导人民建设现代化中国。至于它们对现时期和将来时期的适宜性,重要的是它们是活力和热情的象征——法国人至今还唱《马赛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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