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关于勃列日涅夫治丧的决定
【塔斯社莫斯科十一月十一日电】苏共中央委员会、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苏联部长会议决定:
1、鉴于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勃列日涅夫逝世,宣布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三日、十四日和十五日在全国致哀。
在安葬日,小学、八年制学校和中学一律停课。
2、在勃列日涅夫遗体安葬时,在莫斯科,各加盟共和国首都,列宁格勒、伏尔加格勒、敖德萨等城市鸣礼炮。
在这一时刻,除连续生产的企业外,苏联全国境内的一些企业和单位一律停止工作五分钟;各工厂、铁路、海运和河运船队的船只一律鸣汽笛三分钟。
【塔斯社莫斯科十一月十一日电】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勃列日涅夫治丧委员会宣告,勃列日涅夫的灵柩将于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安放在工会大厦圆柱大厅。
十一月十二日、十三日和十四日,劳动人民将到圆柱大厅向勃列日涅夫的遗体告别。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