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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中股票选择权利弊待商榷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9-08-2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热中股票选择权利弊待商榷 英刊载文认为,以股票选择权激励经理人,经理人再作出拉抬股价的泡沫决 策,可能损及股东持股的价值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8月7日'...

热中股票选择权利弊待商榷


英刊载文认为,以股票选择权激励经理人,经理人再作出拉抬股价的泡沫决
策,可能损及股东持股的价值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8月7日一期文章】题:热中股票选择权利弊待商

当代的企业经理人偏好股票选择权。美国前200大企业首席执行官的平均
现金年薪略高于75万美元,但光靠执行选择权(以特定价格买取公司特定比例
股权的权利,经常被用来犒赏员工),1998年每位首席执行官税前收入约达
830万美元,到去年底,这部分尚未实现的平均潜在收入尚有近5000万美
元。
先把公平问题放一边,也不管首席执行官拿这么多钱会挫伤下属士气并让管
理更加困难的问题,更不要提公司债券持有者的风险(公司为配合选择权的执行
,可能必须借钱买回自家股票,导致财务风险提高)。基本的问题是选择权方案
是否如其设计目的而运作,即是否能让管理阶层与股东利益一致,激励经理人为
股东争取最大权益。
选择权实现上述目的了吗?
根据经理人薪资咨询公司珀尔·迈耶(Pearl Meyer)的研究,
美国前200大企业发给员工的股票与股票选择权,光1998年前半年就有约
相当于在外流通股数的2%,再加上过去的部分,到1998年底总计约占总股
数的13.2%,市值约1.1万亿美元。当前几乎每家大公司都以股票作为经营
管理的诱因手段,此风潮约从5年前兴起。
虽然基层员工获得选择权的比例增长快速,但大部分的利益还是落入高层经
理人手中,双方差距不减反增。以1998年为例,排名前200名的高薪首席
执行官有92位(1996年仅34位),获得至少价值千万美元的选择权,这
92位在选择权的平均收入至少有3100万美元。
根据布莱克与斯科尔斯的选择权定价理论来估算,1998年全美100大
企业的薪酬中,有53.3%来自选择权,1994年才26%,80年代中期仅
有2%。
自60年代起倡导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做法可能伤及整个经济体,上市
公司的散户股东持股极低,因此无力抑制经理人损公肥私。为了追求权力,经理
人可能热中购并来扩张企业版图,但却可能损及股东持股的价值。
为此,部分经济学者建议,让双方利益趋于一致的解决之道在于尽可能发放
股票作为经理人的薪酬。
乍看,选择权发出越多,股价越高,企业获利也更好。1998年标准—普
尔500指数成份公司的获利较1990年增加一倍,指数则几乎扬升为当时的
四倍,但此三者的连运关系并非如此单纯,企业获利是否真的提升还难断定,因
为选择权的成本尚未充分反映出来。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曾尝试要
求公司设定选择权的成本标准,但在1995年被企业支持的游说封杀掉。
伦敦的史密瑟斯(Smithers)公司根据FASB设定的标准试算,
发现美国公司1998会计年度有夸大获利近五成之嫌,高科技公司尤其严重。
理论上股价反映获利,如果盈利失真,投资人可能高估企业未来的获利表现
,导致付出太高的价钱来买进股票。
大部分的经济学者认为,投资人不关心会计法则的转变,市场通常只对“真
实”的事件作反应,选择权是真实的经济成本,由投资人负担了这些成本。
史密瑟斯公司表示,如果选择权成本被适当表达,企业的获利反而应较前一
年衰退。
公司为了因应员工执行选择权而自市场买回自家股票时,也有推升股价作用
。1998年企业回购价值约2200亿美元的自家股票,1991年才200
亿美元。与此同时,企业却举债更多,许多公司靠借钱来买回自家股票。
支付给经理人薪酬的方式需要改革,以便能达到促进企业真正优质表现的作
用,这有赖于机构投资人与会计审核组织发挥作用,可惜到目前为止尚未做到。
设下良好的法则让股市正常发展,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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