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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拒绝国会保守分子对美中联合公报的指责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2-09-29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美政府拒绝国会保守分子对美中联合公报的指责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九月二十七日电】政府今天拒绝了一种指责,即认为八月十七日发表的美中公报违反了与台'...

美政府拒绝国会保守分子对美中联合公报的指责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九月二十七日电】政府今天拒绝了一种指责,即认为八月十七日发表的美中公报违反了与台湾关系法,并且是在没有国会充分参加意见的情况下发表的。
国务院法律顾问鲁宾逊也不同意提出批评的人(主要是保守派)提出的一些宪法问题,即认为里根以单方面的方式使用了他的行政权力。
在这项联合公报中,美国保证“逐步减少”向台北政府出售的美国武器,并期望“最后解决”这些问题。亲台湾的国会议员和保守派认为这一公报等于出卖台湾。
鲁宾逊对以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参议员伊斯特(批评中美联合公报的人之一)为首的参议院的一个小组委员会说,这项公报并不是一项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而仅仅是总统根据宪法有权发表的一项关于他打算奉行的政策的声明。
鲁宾逊对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分权小组委员会说,“‘毋庸置疑,根据宪法,总统有全权发表关于他打算奉行的对外政策的声明。”
但是伊斯特说,他认为八月十七日的联合公报和一九七九年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显然无疑是抵触的”,因为与台湾关系法规定美国与台湾之间保持“非官方”关系。
伊斯特对鲁宾逊说,“它们是不能相容的,因为中美公报持一种不同的政策立场。”鲁宾逊没有谈到有关的政策问题,只是谈到这项公报的法律方面的问题。
鲁宾逊说,在八月十七日的公报发表之前,里根政府与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和众议院外交委员会进行过“经常和广泛的”磋商。
他向伊斯特保证,“发表这项公报并没有侵犯宪法或法律规定的国会权力。与台湾关系法现在是、并且将继续是这个国家的法律,除非国会对它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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