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经日报》评胡耀邦的报告《胡耀邦突出经济法制》
【香港《财经日报》九月九日社论】题:胡耀邦突出经济法制
对于胡耀邦在十二大的报告,我们有以下看法:
(1)今届报告所别于以往惯例的是,不再称“政治报告”,但冠以具有明确意义的题目:《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虽然是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改变,但对于向来重视“名正言顺”的中国党政领导人来说,其意义显与突出“核心是经济建设”的关键性主题有关。诚然,是否冠以政治两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突出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提法,比冠以多少个政治的提法来得更为实际,这也算得上是十二大的特色之一。
(2)胡的报告,从报告全文看,十二大所定的政纲基本上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扩大发展,但比当时更加明确了经济建设及健全法制这两个重要环节的关键性意义。今届报告与过往历届大会的政治报告比较,比九大、十大、十一大都来得踏实而全面,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不过,虽然今届大会强调经济建设,但在经济部分的着墨和份量还不及八大的政治报告(刘少奇作)来得具体而全面。八大报告对农、工、商等环节作了较为明确具体的提法,而胡耀邦的报告基本上还是偏重政策纲领性的。
(3)报告第六部分中提到,“党不是向群众发号施令的权力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不应当等同于政府和企业的行政工作和生产指挥。党不应当包办代替它们的工作。……才能保证政府和企业独立地、有效地进行工作”。这点提法与新党章总纲中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我们认为都是十二大具有新意义的内容,能否行之有效,是中国政治经济建设能否迈向坦途的重大关键。有了纲领性的提法固然好,但我们认为仍必须继续加强上述环节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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