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报道《为实现“现代化”而重视建设》
【日本《每日新闻》九月九日报道】题:中共新党章,为实现“现代化”而重视建设,明确规定对党员的指导,停止斗争,肃清腐败现象
八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的新党章,由总纲和十章五十条构成,详细至极。作为领导中国现代化的核心的党,在新章程中也采用加强党内民主和法制的现代化路线,把重点从“斗争”转移到“建设”,明文规定了对于阻挠“建设”的党员们的指导和处分。尤其是总纲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条文中也规定说“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些构成了新党章的新的特征。
在十一大章程中也强调了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可是,在目前正在进行整顿和加强法治的情况下,如此详细地规定不承认任何党员可以超越法律而存在,这是第一次。
执政三十三年来,新章程为防止腐败而要求党员纪律严明,并且可以看到要设法恢复十亿人民大众对党的信任的热忱。中国共产党已经在致力于重建党和巩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基础了。
新章程的特征是,除了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外,还规定了应该遵守的严格的纪律。其中尤其要求保障党外人士的民主权利。
另一方面,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权限一起详细地规定了对违反纪律者给予处分的种类和手续,从章程方面也进一步确立党内民主化,以防不经过正规的手续而作出随意的处分。
特别重要的是,在表明今后中国要走的道路的总纲部分,明文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是向天下表明:中国共产党党员严以律己,在法律上和人民一样,没有任何特权。和党章一起已经在党代会上通过的胡耀邦报告,已经预告要进行整风和重新审查、重新登记全体党员。
党在现阶段的任务,规定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和推进具有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重点尤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经济建设。这表明党的态度是,要把重点从过去的章程中山继续革命论所代表的“斗争”为中心,过渡到在现状下比什么都需要的以“建设”为主体。大概可以说,这正是贯穿这次新党章的特征。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