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滥发国家奖
【塔斯社莫斯科8月22日电】(评论员彼得罗夫)根据各界的要求,苏联改变了授勋制度。公开性使人们有可能向国家领导人提出过去不能提的问题。问题之一就是取消勃列日涅夫时期在生日和其他纪念日滥发国家奖的做法。根据五年计划完成结果,往往要给几十,甚而几百人授勋。
这类奖章都是按名单分配的:工程师多少名额,工人多少名额,妇女多少名额……受奖者的实际贡献往往是不加考虑的。
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认为各界的要求是合理的。党代表会议闭幕后不到两个月就制定出新的授勋制度(将于23日公布)。
改革的主要之点是;授勋候选人提名民主化。过去是由一小批领导人员幕后进行,现在必须先在劳动集体中讨论得奖候选人问题。劳动集体的决定应是以后程序考虑的出发点。此外,每个劳动集体都有权自主提出申请授予它的任何成员以国家奖金。所有社会组织都有这种权利。今后不再进行大规模授勋,其中包括五年计划结束时也不再搞大规模授勋,劳动活动的纪念日也要取消授勋。
消除了同一个人重复获得最高荣誉称号——苏联英雄(表彰军事功勋)和社会主义劳动英雄(表彰卓越的劳动成就)的可能性。将取消为多次获得这类称号的人生前塑半身青铜塑像的做法。
规定了获得我国最高勋章——列宁勋章和十月革命勋章的严格标准。规定,由于劳动成就,一个人在前次获得国家奖以后5年才能再次得国家奖。
此外,按职业设立了15种苏联荣誉称号(苏联人民教师、苏联人民医生、功勋工业工作者、功勋农业工作者等等),这些荣誉称号将授予各行业的优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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