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的农业政策发展了农村经济
【埃菲社北京八月二十四日电】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国正在发展一种“生产责任制”。这是邓小平的一个最大成就。
生产责任制是从一九七九年开始实行的,目前有百分之七十四的生产队建立了这种制度。
根据这种制度,各个生产队在农业年度开始之前,同队里的农民签订一项合同。
通过这项合同,农民保证产量达到(生产队)所规定的他认为是合理的最低数量。另外对于超出合同规定的超产部分,可以按一定的百分比提成。
农民在自留地里种的东西属于自己所有,可以自己享用或者拿到“自由市场”上去卖或交换。
由于提供了这些小小的方便,公社的集体经济给农村带来的不景气状况也就消除了。在三年的时间里生产得到了难以置信的恢复,八亿中国农民从他们口袋中看到了这一点,他们的收入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二点九。
这种政策发展了农村的经济,农村的经济从粮食的单一生产发展到多样化的种植并且根据专长实行了分工。
结果,为了方便产品的加工或农民的生活,在这些农村地区建立了小工业和商业。
生产责任制所受到的巨大的欢迎以及在农业方面所创造的纪录,将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时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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