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社论 取缔“法轮功”组织完全必要
【香港《文汇报》7月24日社论】题:取缔“法轮功”组织完全必要
中国政府宣布“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
决定予以取缔之后,电视台和报纸对这个非法组织的实质,进行了详细的揭露,
使受蒙骗的群众看清了李洪志等人的真面目,看清了他们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
会稳定、损害人民身心健康的危害性,从而同非法组织划清界线,不再受其欺骗
。
从内地各大城市昨天的情况看,“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
组织已经遭到群众的抵制,昔日到处聚众“会功”的场面已经不再出现,社会稳
定,人心平顺。正当的健身强体活动则正常开展。
政府在处理这个非法组织时,把希望练功强身健体而受蒙骗的人民群众,同
怀有不可告人政治目的、故意作乱的非法组织头目严格区分开来。对非法组织予
以取缔,对非法组织的头目予以揭露;对受蒙骗的人民群众,则进行耐心帮助,
说服引导,做好转化工作,不予追究。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
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并不影响宗
教信仰自由。实际上,李洪志等人搞的也不是宗教。据报道,这个非法组织搞的
是秘密串联、操控群众、冲击党政机关、扰乱社会秩序、敛取人民钱财、挑战中
国法律、破坏社会稳定。因此,对其予以取缔是必要的。而与此同时,佛教、基
督教、天主教、回教等宗教信仰在中国仍继续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宗教活动仍
继续正常进行,各种正当的健身强体活动包括气功活动并未受到禁止。
从业已披露的材料看,李洪志并非“真、善、忍”的“教主”。他编造谎言
拉拢信众,新闻传媒稍为评论一下这个非法组织的骗人行径,他们就立即煽动和
组织练功者冲击电视台、报馆和党政机关,破坏社会秩序。有些练功者识穿了这
个非法组织的歪理邪说,立即遭到这个非法组织的压制和打击。大量事实证明,
如果对这个非法组织不予以取缔,那不仅是对国家的前途命运不负责任,也是对
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不负责任。
人们都知道,三年前香港有一个“锡安教会”,散播“双氧水能治病”的邪
说,结果遭到警方的检控。不论中外,都会对那种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众身心
健康的邪说传播者采取法律行动。因为这不是什么宗教行为,而是违反法律的行
为,是危害人命和公众安全的行为。政府要执行法律,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
正常秩序,保证政府机关工作正常进行,就必须制止一切非法的行为。
内地广大民众看清了“法轮功”组织既没有依法注册,又进行了大量违法活
动,危害社会,扰乱四化,破坏安定,都支持政府依法取缔这个非法组织。事实
必将说明,取缔“法轮功”这个非法组织,对维护中国社会的稳定局面,对加强
全国人民的团结和振奋全国人民的精神,对进一步搞好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四化建
设,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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