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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在南京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2-08-0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军在南京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台湾《中国时报》七月三十一日专访】题:南京大屠杀血迹斑斑三十万生灵岂容了了 八年抗战第一年的冬天,残狠的日本军'...

日军在南京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台湾《中国时报》七月三十一日专访】题:南京大屠杀血迹斑斑三十万生灵岂容了了
八年抗战第一年的冬天,残狠的日本军入侵占南京后,展开了血腥的“南京大屠杀”,被杀害的中国人总数达三十万以上。如今日本文部省,却有意篡改这段历史;但血迹斑斑,又怎能抹得掉呢?
更令人讶异的是,日本将屠杀曲解为只是为了弥补损失,但中国百姓何辜?谁能为这批冤枉死去的人作证呢?
“我!我已经是活不久的人了,但我一定要为历史作证!”今年七十四岁的石美瑜律师以略微颤动的声音说。
石美瑜在民国三十五年被司法行政部派为江苏高等法院刑庭第一庭庭长,他主审了日本四大战犯,至今虽事隔三十几年,但石律师永远忘不了“南京万人坑”里被掘出的划有伤痕的头骨。
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谷寿夫被石律师判处死刑,当谷寿夫伏法当天,南京市约有十万人赶往雨花台。谷寿夫一枪毙命,但南京大屠杀的阴影留在中国人民心中,久久不能抹去。
谷寿夫当时担任日军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率部首先攻入南京。
谷寿夫侵占南京后,立即展开惨厉的屠杀。石美瑜律师审判谷寿夫的判决主文,短短几个字已足以记录南京大屠杀的惨状:“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他将判决书展示给记者,判决书中详列谷寿夫的屠杀罪证:“查屠杀最惨厉之时期,厥为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同月二十一日,亦即在谷寿夫部队驻南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
判决书中并举例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一时,我军警二千余名,为日军俘虏后,解赴中华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饮弹齐殒,其负伤未死者,悉遭活焚。”“同月十八日夜间,复将我被囚幕府山之军民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以铅丝扎捆,驱集下关草鞋峡,亦用机枪射杀,其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戳毙,并将全部尸骸,浇以煤油焚化。”
“市民姚加隆携眷避难于中华门斩龙桥,又遭日军将其妻奸杀,八岁幼儿,三岁幼女,因在旁哀泣,被用枪尖挑入火中,活焚而毙。”
“日军在中华门外,于轮奸少女后,复迫令过路僧侣续与行奸,僧拒不从,竟被处宫刑至死。”
当时我南京妇女,莫不岌岌自危,乃相率奔避于外侨所组国际委员会所划定之安全区,但日军“罔顾国际正义,竟亦逞其兽欲,每乘黑夜,越垣入内,不择老幼,摸索强奸。”
石美瑜律师又说: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谷寿夫部下有两个军曹,从南京下关一直杀到夫子庙,一个杀一百零五个,一个杀一百零六个,这一百零六就是冠军了,赌一瓶白兰地酒。
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美国教授史密士等都是当时在南京城内看见日军屠杀中国军民的人,他们分别写了《外人目睹中的日军暴行》和《南京战祸写真》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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