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离婚率不断上升
【苏《社会学研究》一九八二年第二期文章】题:离婚:情况、原因及后果作者:瑟先科
在苏联,对人口发展过程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趋势中,离婚的不断增加占有特殊地位。从一九四○年起,离婚数字较过去增加三倍半,达到九十二万九千六百起。婚姻破裂的数量同一九七○年相比,现在增长了百分之四十五。每年有三十五万子女由于父母离婚而失去父亲或母亲,从而在不完全的家庭中受教养。
离婚造成的不良后果是多种多样的,这就是:人口增殖受到一定的阻碍并失去协调;对子女的教育不断削弱;精神病患者和酒精中毒者不断增加。由于离婚,人与人之间进行社会接触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形式——亲戚关系受到破坏。
女方失去丈夫、单独抚养子女时,不得不完成许多本不该她去做的事情。由此产生了教育中的缺陷,造成教育的片面性。母子间易于动感情,相互关系往往很紧张,不稳定。
家庭的破裂同时意味着家庭成员物质条件和住房条件的恶化,他们的积极性和劳动能力遭到削弱。
离婚率同居民点的都市化程度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
离婚率最高的是各加盟共和国中二十六个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一九七九年,这些城市约占离婚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在离婚者中,持续四年的婚姻比重占百分之三十六点五,持续五年至九年的婚姻比重占百分之二十七点三。持续十年至二十年和二十年以上的婚姻比重分别为百分之二十三点二和百分之十二点六。离婚人数最多的是二十八点五岁的男子和二十六点七岁的女子。
由此可见,最容易发生破裂的家庭是很年轻的家庭。
一些社会学家经调查发现,由于家庭社会地位不同,造成离婚的原因也不一样。丈夫酗酒和酒精中毒是工人家庭废除婚姻的主要原因。而在职员家庭中,这一原因占第二位,居心理上的原因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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