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评述 中国一步步从传统走向法治
【《香港虎报》6月28日评论】题:中国从传统的统治向法治转移
中国已开始实施计划建立法治,其开端是修改国家宪法,包括关于法律地位
至上的条款。这是破天荒第一次,“法治”一词被写入宪法。
被写入的还有“邓小平理论”,从而使他的国家对资本主义和外国企业开放
的政策获得宪法的保护。对多数中国人来说,法治是一个舶来的新概念。预计这
一概念在替代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的思想时,将度过一段艰难的时光。
中国历来实行的是由传统来统治,即审判争端和犯罪行为要看其是否违反了
中国的传统。
其次还有人治,即评判争端和犯罪行为时根据大权在握者所想,而不是法律
所说。当然,历史最悠久的、深深扎根于中国人心中的思想是中国哲学家孔子关
于以美德来统治的理论。孔子的说教是,调节人们的行为最好的、大概也是唯一
的途径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按照美德,特别是廉耻。他说,能够对人产生威慑作
用的不是惩罚,而是对自己错误行为的廉耻感。大多数社会学家一直对孔子的这
一理论持怀疑态度,但令人好奇的是,它在美国得到了印证。几位美国法官对被
定罪的人采用“羞辱法”,以此作为罚款和监禁的附加,或作为其替代。他们发
现,“羞辱法”的威慑效应远远大于传统的惩罚方法。
中国的法治建设计划于2010年以前完成。这项工作的成功并非板上钉钉
。首先需要制订法律来完善健康的法治。中国许多领域的法律都捉襟见肘。因此
,其前提是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必须进行更多的立法。诚然,人大最近几年
来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是,它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论法治的成功机会如何,随着越来越多的私人企业家和外国投资者来到中
国,法治是绝对重要的。
其次中国的法治建设还受到缺乏训练有素的法官、律师和检察官的掣肘。
法官大概有待于通过实践中的摸索来培训。律师的培训工作留给大学来做。
但是,政府十分重视检察官的培训。政府制订了一项3年计划,以训练中国的检
察官,使之公正廉洁,作风职业化。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