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不可忽视的一课
【捷克《权利报》5月28日报道】
布拉格赫麦尔尼采基础学校公民教育课教师巴拉绍娃答本报记者问。
问:在大多数欧盟国家,甚至在幼儿园就开始对儿童进行基本的消费者行为
教育,我国的情况怎样?
答:根据我国的教育大纲,虽然可以在公民和家政课上稍微介绍一些基本的
消费者概念问题,但是这要取决于教师是否愿意讲这方面的内容。作为一个单独
的题目,大纲中没有规定。
问:家政经济与消费者行为是密切相关的。我们的孩子会正确地购物吗?
答:除了家教之外,我们努力在学校教会他们掌握部分技能。例如,模拟编
制家庭预算,模拟购物环境。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一消费权益:不可忽视的一
课定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社会行为教育。让学生牢记,在理直气壮地捍卫自己权利
的同时,要学会礼貌行事。
问:该不该让学生了解涉及消费者的一些基本常识,什么是保修期和索赔?
答:他们从家里肯定学不到,而学校也没时间详细解释。
问:学生们相信广告吗?
答:他们特别熟悉电视广告,有时甚至用经常出现的一些广告语言回答问题
。但是,那些大一点儿的孩子已经有自己的看法,并不盲目相信广告。
问:您担任年级主任多年,您认为应如何在基础学校进行消费者教育?
答:我认为,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好捍卫首先是要了解这些权益,因此,应该
让儿童也了解一些基本知识,儿童虽然也是享有充分权利的消费者,但却属于最
无自卫能力的消费者。他们还必须了解劳动的价值,学会把钱花在刀刃上。因此
,从小培养他们正确的消费意识,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学会以恰当的形式
进行表达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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