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释法 符合港人利益
【香港《成报》6月27日社评】题:人大常委释法 符合港人利益
人大常委昨通过释法,有资格来港的内地人士将由160多万减至20万以
下,香港幸逃一劫,绝大多数市民俱松一口气。
人大常委特别声明:“本解释公布之后,特区法院在引用基本法的有关条款
时,应以本解释为准。”港府在人大常委释法后,赶忙向立法会提出修改入境条
例的决议案,订明任何人只有在符合人大常委解释所要求的情况下,才可申请居
留权。事态发展至此,特区法院不可能再自把自为,基本法有关居留权含糊之处
已得到澄清,法院不照人大常委解释判决会是无效的。这不是说终审法院已失去
终审权,而是终审法院不得背离基本法,以及有关条文的立法原意。
居留权问题并非纯属特区内政,相当程度上,需要中港合作。没有中港充分
合作,香港人口可能早已突破千万大关。特区终审法院裁定居港未满七年,及来
港前在内地生下的子女亦有居港权,这支“百万大军”定然踩沉香港,即使香港
愿意忍受,中央政府亦未必放人。中央不会容许人口问题拖垮香港。
香港战后,从一穷二白发展成为国际大都会,主要靠经济及人口政策控制得
宜,如果容许“百万大军”压境,不仅基建设施应付不来,港人的薪酬及生活质
素亦会被大幅拖低,在亚洲四小龙中,香港恐会变回一条小虫。为了终审法院的
“尊严”,赔上多数香港人的福祉,值得吗?
【香港《星岛日报》6月27日社论】题:释法解危机 疑虑仍待消除
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居留权的解释,使本港避过了人口危机。然而
这次释法仍会引起争议,港府应尽量做好各项增强市民信心的措施,并须避免使
终审法院的威信再次受到冲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几乎是一致通过解释《基本法》有关居留权条款的议案,使
拥有居留权的港人内地子女,一下子从170万人减至17万,而合资格人士又
必须有秩序地前来,消除了本港因人口膨胀可能面对的种种问题。然而人大释法
虽符合立法原意以及大多数港人的意愿,却并非对居留权问题的“圆满解决”办
法,行政长官董建华亦一再强调这是“逼不得已”而采取的行动。
尽管《基本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有最终的解释权,行政长官有权要求国务院
提请人大释法,而居留权问题涉及两地事务,并非纯属自治范围的事务,因而这
次释法行动,如董建华所说的是“合法、合宪”的,奈何由于信心问题,反对释
法者仍会继续抨击,社会还会争论不休,故此释法行动“可一不可再”,行政长
官深明这个道理,在非绝对必要之时是不会再采取类似行动的,但却不可能保证
不会再要求人大释法,因此,政府应设立一个提请人大释法的机制,主要的目的
是使市民确信特首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亦可使反释法者无法“借题发挥”。人大
释法虽为大多数市民接受,但是政府必须有适当的具体后续措施才能消除疑虑,
减少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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